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过期了,这些车车不准上路!

发布日期:2020-01-20 16:15



逾期未检验  
逾期未报废  
这样的“病”车你还敢开上路吗?        


QQ截图20200120161045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倡导文明出行  
净化路面秩序  
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涪陵交警部门对辖区内截止2020年1月15日  
“三客一危一货”车辆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  
进行点名曝光  



大型非营运专段号牌客运

逾期未检验明细

   

QQ截图20200120161113



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明细


QQ截图20200120161151

QQ截图20200120161218

QQ截图20200120161312

QQ截图20200120161347


   


挂车逾期未检验明细



QQ截图20200120161429


     


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明细


QQ截图20200120161455


   


挂车逾期未报废明细


QQ截图20200120161513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危害

   
   

     

    




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三、一旦上路将被查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四、连续3个周期未审验将被强制报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未达到报废期限,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也将强制报废。

提醒广大车主,按照规定时间对自己的爱车进行年审,不要一拖再拖。若计划将车辆报废的,应将车辆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拆解,切勿擅自处理。


来源/涪陵交巡警

编辑/ 陈艳红

责编/代川

监制/杜焱彦

总监制/涂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