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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有序放开社区(小区)管理

发布日期:2020-03-26 18:28

记者从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获悉,按照低风险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区社区(小区)管理调整如下:

1

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物业小区、楼栋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余物业小区、楼栋实行健康管理。严禁各类群体性聚集、聚会、宴会等活动。

2

对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返(来)涪人员,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对湖北省(武汉外)返(来)涪人员,全部实行核酸检测,有健康证明的不需隔离,无健康证明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国内其他地区返(来)涪人员,凡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保证其正常出行。

3

社区(小区)要精准强化居家隔离措施,确保隔离不“放水”、不走样,持续做好居家隔离后勤保障服务。





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编辑/陈艳红

责编/张韵晨

监制/杜焱彦

总监制/涂猛进